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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政法)社会法律工作系 \ (北京)法律文秘\ 刑诉原理与实务 

刑诉原理与实务

所属专业 (北京)法律文秘 |    课程属性专业核心课 |    学习人数154
任务106个      作业0个      笔记1333条      浏览次数35590
课程时长 72

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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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刑事诉讼法》是高职法律专业的核心课程。该课程教学对培养学生法治意识、法律思维和法律方法至关重要。本课程分为刑事诉讼基本原理与制度、刑事追诉程序、刑事审判程序、刑事执行程序和特别程序五个部分。本课程的教学目标有四个:一是使学生掌握刑事诉讼法的基本概念、基本理念;二是使学生掌握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制度,领会其制度精神;三是培养刑事诉讼法的适用能力,包括刑事诉讼法律规范的检索能力及将规范适用于刑事诉讼案件解决相关问题的能力;四是培养学生程序意识、诉讼权利保障意识、证据意识等法律意识和法律思维。该课程对社会学习者提升相关知识技能也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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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末考试试卷
武汉警官职业学院2019-2020学年下学期 19级高职《刑事诉讼法原理与实务》期末考试试卷 班级: 学号: 姓名: 分数: 一、论述题(50分) 请论述不起诉的几种类型。 二、案例分析题(50分) 张某系某县一个下岗待业人员,一天晚上,张某在回家途中与王某发生争执。在争执过程中,张某卡住王某的颈部并致其窒息。张某误以为王某已死,遂向附近的县法院投案,称自己杀了人。法院值班人员告诉张某,法院不受理杀人案,让他去县公安局。张某在去公安局的路上,想到杀人要偿命,越想越害怕,于是便逃往了外地。王某自己醒过来后立即向公安局电话报警。后来王某又多次向公安局提出控告,公安局答复说,只有抓到犯罪嫌疑人才能立案,遂决定不立案。王某又向县检察院提出对张某的控告,检察院接到控告后建议公安局立案,公安局置之不理。王某无奈,只好向县法院起诉,法院又告诉王某自己无权管辖,让王某找公安局处理。   问题:试分析本案中公、检、法机关行为的不当之处,并说明理由。    以上题目,请大家在2020年6月19日10点以前完成,填好姓名、班级、学号等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的形式,并将word文档统一命名为“区队+姓名 刑诉试卷”,比如“1961301张三刑诉试卷”,发给学习委员。
发布于:2020-06-19 00:19:51 张小玲
第十七周问答题作业
判处死缓如何执行?
发布于:2020-06-05 15:43:04 张小玲
本周问答题作业
上诉和抗诉有什么区别
发布于:2020-05-31 14:49:04 张小玲
本周讨论作业
不予核准死刑发回重审应当发回几审法院?
发布于:2020-05-25 02:43:43 张小玲
本周问答题作业
简述上述与抗诉的区别
发布于:2020-05-18 01:17:03 张小玲
本周问答题作业
简述上述与抗诉的区别
发布于:2020-05-18 01:17:02 张小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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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lwm.bcpl.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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