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
刑法基础与金融犯罪
下列哪一种情形不成立累犯?( )
A.张某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缓刑期满后的第三年又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
B.李某犯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刑满释放后的第四年,又犯妨害公务罪,被处有期徒刑6个月
C.王某犯抢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3年后被假释,于假释期满后的第5年又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无期徒刑
D.田某犯叛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刑满释放后第六年又犯为境外刺探国家机密罪,被判处拘役6个月
参考答案:A。
解析:
选项A不够成累犯。由于累犯的成立以前罪“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5年内再犯罪为条件,故被判处缓刑的犯罪人在缓刑考验期满后再犯新罪的,不能构成累犯。因为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不涉及刑罚执行完毕的问题。同样,被假释的犯罪人在假释考验期“内”再犯新罪的,被判处缓刑的犯罪人在缓刑考验期“内”再犯新罪的,因其刑期还没有执行完毕,都不成立累犯。
选项B,完全符合累犯的条件
选项C,假释期满后的第5年又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无期徒刑,这种情形应当从假释期满之日其计算5年内再犯应判有期徒刑以上刑法的,认定为累犯。
选项D,是危害国家的犯罪,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任何时候再犯上述任一类罪的,都以累犯论处。
1、如何认定投案自首。
2、案例讨论
自2010年以来,农民李某先后盗窃十余次,窃得自行车20辆、电脑10台及烟、酒等物,价值十万余元。2016年6月,李某被公安机关拘留。李某在被拘留期间,出于悔罪,除如实交代了盗窃行为外,还交代了2014年4月10日夜间,伙同王某到某厂职工宿舍抢劫财物并杀死一人的罪行。司法机关经查证属实,依法将同案犯王某逮捕归案。王某对抢劫杀人的罪行供人不悔。
提示:
自首的条件是什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对此是怎么规定的?
一、学习目标
1、复习上一节课刑罚种类的相关内容,为本章内容的学习应用奠定基础。
2、学习本章教材第159页至180页的内容,主要内容包括学习掌握
(1)量行概述。量刑的基本原则、量刑情节、量刑的基本方法;
(2)累犯制度,包括累犯的基本含义、种类、构成条件及其法律后果;
(3)自首、坦白、立功的基本含义、认定及其处罚原则
(4)数罪并罚的基本含义、类型及其适用规则
(5)缓刑的基本含义及一般缓刑的适用条件、缓刑考验期等相关问题
二、学习过程
1、复习上周学习的主要内容,复习教材第十三章《刑罚种类》的相关知识
2、新学教材第十四章的内容“量刑”,包括上述所列的5个要点:量行概述、累犯、自首、坦白及立功、数罪并罚、缓刑
3、阅读《刑法》典第61条--67条的内容(《刑法》第4章第1节内容);
4、学有余力的同学,从网查阅相关司法解释,参照学习1998的《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0年的《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若干具体问题的意见>的通知》
5.完成在线学习任务和作业,参加讨论和笔记,如有疑问可以回看教材、法律法规、资源库相关内容、或者老师提问。
三、作业完成本次课作业。(详见线上作业内容)
四、阅读其他参考资料 1.学习资源库平台其他相关精品课程资源。 2.相关杂志与网站。
一、概况
第十一周作业,全班29人,实际提交 人,未提交作业的 人。全班作业的平均正确率为66.5 %,平均错误率为33.3 %。 最高分100分,不及格率较高。具体情况如下:
1、满分的有5人:吴长叡、庞梦琪、 郭江彬 、张欣然、李泽淇
2、90分的有7 人:乔洋鹏、何悦、王婷婷、武琪、祖国悦、肖禹喆、陈晓泉、马紫阳
3、不及格的有9人。
4、没有提交作业的有1人:刘司墨
对于满分的、九十分以上的同学及其他认真努力的同学给于表扬,对于不及格的同学要努力,刘司墨同学要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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