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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政法)经贸法律系 \ (北京)法律事务\ 刑法基础与金融犯罪 

刑法基础与金融犯罪

所属专业 (北京)法律事务 |    课程属性专业基础课 |    学习人数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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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刑法基础与金融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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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参考与训练5:【减刑与实际执行的刑期问题1-管制、拘役、有期徒刑】
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经过一次或几次减刑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少于原判刑期的(     )。 
A.2/3 
B.1/2 
C.3/4  
D.1/4 
-----------------------
参考答案:B。 
解析:无期徒刑的减刑,在减刑之后实际服刑期限不少于13年;其他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经过减刑,实际执行的刑期不少于原判刑罚的1/2。参见《刑法》第78条第2款。 
注意:假释也是遵循这一基本规则。假释的犯罪分子,被判有期徒刑的,实际执行刑期不少于原判刑罚的1/2;被判无期徒刑的,实际执行刑期不少于13年。但有一点明显区别,假释不适用于管制、拘役,但减刑使用管制、拘役。
发布于:2020-05-29 08:11:19 赵江
学习参考与训练4:【减刑与实际执行的刑期问题2-无期徒刑】
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减刑后实际执行的刑期是(    )。 
A.不得少于20年 
B.不得少于13年 
C.不得少于原判刑期的1/2 
D.不得少于10年 
---------------------
参考答案:B 
解析:被判无期徒刑,无论是减刑,还是假释,其实际执行的期限均不能少于13年。本题为无期徒刑罪犯的减刑问题,其实际执行也不能少于13年。参见《刑法》第78条第2款。 
附:
第七十八条【适用条件与限度】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 
(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
发布于:2020-05-29 08:09:04 赵江
学习参考与训练3:【假释考验期内犯罪】
施某犯贪污罪,被判无期徒刑。服刑14年后,因表现良好而获假释。在假释考验期内的第六年,施某故意致人重伤,被判刑9年。根据刑法规定,对施某应撤销假释,按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理。对施某应适用何种刑罚幅度或刑种? 
A.应在9年以上20年以下有期徒刑幅度内决定执行的刑期 
B.应在9年以上15年以下有期徒刑幅度内决定执行的刑期 
C.应在12年以上20年以下有期徒刑幅度内决定执行的刑期 
D.应决定执行无期徒刑  
-------------------------
参考答案:D。 
解析:
(1)有期徒刑假释考验期内犯新罪,或者假释考验期内发现有漏罪,新罪或漏罪被判处有期徒刑的,则分别按照“先减后加”、“先加后减”的计算方法进行数罪并罚;
(2)如果是无期徒刑假释,且在假释考验期内出现犯新罪或者被发现漏罪的,如果新罪或漏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不论有期徒刑多少年,直接按照无期徒刑收监执行。法律条款如下: 
附1:《刑法》第86条规定:“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犯新罪,应当撤销假释,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实行数罪并罚。 在假释考验期限内,发现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假释,依照本法第七十条的规定实行数罪并罚。.....” 
根据该规定,(1)原判刑期是无期徒刑的,被撤销假释的,应当执行无期徒刑;(2)具体本题,原判决是无期徒刑,在考验期内犯新罪的,数罪并罚。即以原判刑期“无期徒刑”与新罪故意伤害罪(重伤)之刑“9年有期徒刑”依法决定执行的刑罚 ;(3)无期徒刑与9年合并,适用吸收原则,不再考虑什么“先减后加”、“先加后减”的计算方法。因为这些方法,仅仅适用于有期徒刑之间的数罪并罚的计算。
发布于:2020-05-29 08:06:34 赵江
学习参考与训练2:【假释条件】
对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    )。 
A.一律不能适用假释 
B.有条件地适用假释 
C.改为有期徒刑后,才能适用假释 
D.患有严重疾病的可能适用假释  
--------------------
参考答案:B。 
解析: 
(1)假释适用于“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犯罪分子 
(2)假释适用于被判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 
(3)犯罪分子的刑期执行是:无期徒刑执行13年,有期徒刑已经执行1/2以上。 
所以,被判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符合上述(1)、(3)的情况下,可以假释,所以选B。 
(4)当然,假释的条件不是一层不变的,符合特殊情形的,经过最高人民法院核准的,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什么事情。 
附:《刑法》第81条第1款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
发布于:2020-05-29 08:04:46 赵江
学习参考与训练1:【不得假释的情形】
1.吕某因绑架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入狱后,吕某认真遵守法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根据刑法规定,对吕某应如何处理?(        ) 
A.既可以减刑,也可以假释 
B.可以减刑,但不能假释 
C.可以假释 
D.既不能减刑,也不能假释  
----------------
参考答案:B。 
解析:对累犯以及绑架、杀人、强奸、抢劫等7种特定犯罪以及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的犯罪行为,且被判处十年以上刑罚的不得假释,但可以减刑。参见下列法律条文。 附1:《刑法》第81条第2款规定:“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据此,对吕某法律禁止假释。 附2:第78条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因此对吕可以减刑。故B项正确。
发布于:2020-05-29 00:10:49 赵江
第十三周公告(五)本周学习主要内容
1、假释:对象条件、刑期条件、实质条件 2、减刑:对象条件、实质条件、限度条件 3、时效的含义及时效追诉问题
发布于:2020-05-29 00:10:18 赵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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