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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基础与金融犯罪

所属专业 (北京)法律事务 |    课程属性专业基础课 |    学习人数156
任务0个      作业14个      笔记264条      浏览次数6848
课程时长 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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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刑法基础与金融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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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周公告(二)本周学习任务书

一、学习目标

学习刑法分则第一部分:常见的刑事犯罪

1、常见的刑事犯罪部分,主要集中在教科书的第20、21章之中。这是学习、考试、生活中常见的罪名。

2、其他章节如第18、19、22章中的常见罪名也需要大家了解。如,危害公共安全,最低要知道怎么认定该行为对公共安全有危害性,以及常见的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行为。也即这一部分的一些基本常识需要大家翻书了解。

二、学习过程

1、首先阅读教材教材相关部分,把握每章节中的而罪名。

2、翻阅相对应的刑法典条文,对相关犯罪的基本表述,有概括的知悉

3、重点学习第20、21章之中的常见罪名,如抢劫、盗窃、抢夺、杀人、伤害、强奸、绑架等常见罪名的介绍。

4、学有余力的同学可以查看相关的司法解释,这个仅仅是了解,他是实际工作的素材,目前大家仅仅是了解

三、作业本周作业为课下阅读,内容同上

发布于:2020-06-05 08:01:44 赵江
第十四周公告(一)上周作业情况
1、满分的同学有5人:何悦、张欣然、祖国悦、肖禹喆、马紫阳、郭江彬 2、八十分以上的有4人:武琪、赵思璋、郭莹雪、陈晓泉 、侯禹婷、刘自锋、鞠阳 3、不及格的5人: 4、没有交作业的:李泽淇
发布于:2020-06-05 08:00:59 赵江
学习参考与训练9:【罪状】
下列哪种说法是正确的?(       ) 
A.我国刑法分则中没有绝对确定法定刑的条款 
B.我国刑法分则的条文都是包含罪刑关系的条文 
C.《刑法》第266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该条文表述属于叙明罪状 
D.《刑法》第263条第5项规定:“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该条文没有表明犯罪的主观方面,根据罪状的基本原理,行为的主观方面可以是故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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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D。 
解析: 
选项A不正确。我国刑法中规定了有少数绝对确定的法定刑。所谓绝对确定的法定刑并不限于某种犯罪只有一种确定刑罚的情形,还包括在某种情节下、某种结果下只有一种确定刑罚的情形。例如,我国《刑法》第239条第2款规定:“致使被绑架人死亡或者杀害被绑架人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这就是绝对确定的法定刑的表现。 
选项B不正确。我国刑法分则的条文,大多数是包含罪刑关系的条文,但并非全都是包含罪刑关系的条文。例如,我国《刑法》第367条关于淫秽物品的界定、第451条关于战时的界定,都是对刑法分则术语的解释,这些条文中并没有罪刑关系的表述。 
选项C不正确。所谓叙明罪状是指对某个犯罪的构成特征作了比较详细的表述的罪状。《刑法》第2S6条关于诈骗罪的表述只是对罪状的简单表述,没有超出罪名的范围,所以应该属于简单罪状。 
选项D正确。我国刑法分则的表述规律是,对于故意犯罪,一般不直接规定故意的主观因素;对于过失犯罪,必须明确表达主观的态度。本规定中只是说致人重伤或者死亡。仅仅表明行为人的行为与他人的重伤或者死亡之间具有因果关系,不代表行为人主观上对结果是持过失的态度,所以行为人主观上可以是故意,当然,这是判断抢劫致人重伤或者死亡情形主观上可以是故意的理由之一。
发布于:2020-05-29 08:20:34 赵江
学习参考与训练8:【追诉期起始时间计算】
我国刑法规定,对犯罪分子追究刑事责任的有效期限,从( )开始计算。 
A.犯罪目的达到之日 
B.犯罪之日 
C.犯罪行为有连续状态的,自犯罪行为终了之日 
D.犯罪结果发生之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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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BC。 
解析:《刑法》第89条第1款规定,“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可知,BC项正确。
发布于:2020-05-29 08:19:21 赵江
学习参考与训练7:【追诉期限】
关于追诉时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刑法》规定,法定最高刑为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经过5年不再追诉。危险驾驶罪的法定刑为拘役,不能适用该规定计算危险驾驶罪的追诉时效 
B.在共同犯罪中,对主犯与从犯适用不同的法定刑时,应分别计算各自的追诉时效,不得按照主犯适用的法定刑计算对追诉期限  
C.追诉时效实际上属于刑事诉讼的内容,刑事诉讼采取从新原则,故对刑法所追诉时效,不适用从旧兼从轻原则 
D、刘某故意杀人后逃往国外18年,在国外伪造私人印章(在我国不构成犯罪)后潜回国内。4年后,其杀人案件被公安机关发现。因追诉时效中断,应追诉刘某故意杀人的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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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B。 
解析:追诉时效期限以法定最高刑为标准,不是以实际应气判处的刑罚为标准。如果所犯罪行的刑罚分别规定了几条或几款,则按其罪行应当适用的条或款的法定最高刑计算;如果同一条或同一款中有几个量刑幅度,则按其罪行应当适用的量刑幅度的法定最高刑计算;如果条文只规定了单一的量刑幅度,则按此条的法定最高刑计算。 
A项不正确。理由是,危险驾驶罪的法定刑为拘役,但其仍属于法定最高刑5年以下的范围,追诉时效仍以5年计。 
B项正确。理由是,共同犯罪并非适用统一的追诉时效标准,而是按照各共犯人应当适用的法定刑幅度,分别计算追诉期限。 
C项不正确。理由是,追诉时效解决了行为人实体法上刑事责任的问题,因此同样适用从旧兼从轻的原则。 
选项D不正确。理由是,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20年不再追诉;若20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刘某犯故意杀人罪,追诉时效为20年,其在第22年(国外18年+国内4年)时限内的私刻私人印章行为不属于我国规定的犯罪行为,并不构成追诉时效的中断。
发布于:2020-05-29 08:18:12 赵江
学习参考与训练6:【追诉期限】
甲犯诈骗罪,其法定刑为3年以上10年以下的有期徒刑。若甲在公安机关立案以后逃避侦查,则此案的追诉期限为(     ) 
A.5年 
B.10年 
C.15年 
D.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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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D。 
解析:本题考查要点是追诉时效的延长。所谓时效延长,是指在追诉期限内,因发生法定事由,追究犯罪人的刑事责任不受追诉期限限制的制度。我国《刑法》第88条第1款规定“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第2款规定,“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也就是说,在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受理案件以后,犯罪分子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或者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司法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不论逃避状态持续多久,也不论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状态持续多久,都可以对犯罪分子进行追诉。故应当选D项。
发布于:2020-05-29 08:16:56 赵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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