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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政法)经贸法律系 \ (北京)法律事务\ 刑法基础与金融犯罪 

刑法基础与金融犯罪

所属专业 (北京)法律事务 |    课程属性专业基础课 |    学习人数156
任务0个      作业14个      笔记264条      浏览次数6848
课程时长 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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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刑法基础与金融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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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三周作业题的特别说明

特别说明,下列选择题是多选题,不是单选题,但是系统给列入单选,同学们出现误判。为此,给大家均正确对待,每人加10分!选择题具体内容如下:

2、下列正确的选项是

 A. 同类犯罪客体,是刑法分则某一类犯罪共同侵犯的客体

 B. 直接犯罪客体是某个具体犯罪所侵犯的客体

 C. 犯罪一定侵害刑法所保护的客体,而不见得有犯罪对象受到侵害

多选题参考答案:A、B、C

发布于:2020-03-27 08:29:39 赵江
通告:第三周作业完成情况

第三周作业完成情况本次作业已经批改完毕,本课程第三周作业情况

 1、成绩优秀的同学:肖禹喆、何悦、李宁、武琪等四位。乔洋鹏、侯禹婷、张欣然、郭莹雪等五位同学成绩优良。肖禹喆成绩全班排名第一。以上这些同学排名靠前,给予表扬。

 2、本次作业,从整体来看成绩普遍不够高,有一部分同学不及格,需要进一步提高。

 3、没有提交作业的同学石钰,希望改正。

发布于:2020-03-27 08:28:39 赵江
刑法第四周学习及讨论内容

刑法第四周学习及讨论内容

学习任务安排的总体思路:鉴于犯罪客观方面的复杂性,本周的学习是按照在温故稳故知新的思路,给大家安排学习任务的

一、本周继续学习犯罪的构成。犯罪的构成包括犯罪的客体、犯罪的客观方面、犯罪主体、犯罪主体的主观方面。犯罪构成是刑法的一个重点。请同学们先认真学习

 1、继续深化学习犯罪的客观方面,加强对其认知。

 2、开展新学习内容--犯罪的主体

二、讨论内容

 1、犯罪客观方面包括的内容、危害行为、不作为的具体表现及其判断、因果关系、危害后果等方面的内容

 2、犯罪的主体,包括犯罪的刑事责任年龄,如绝对不负刑事责任年龄、相对负刑事责任年龄、完全刑事责任年龄,精神病人的刑事责任年龄问题,以及老年人犯罪的责任问题

三、讨论小案例。甲把小货车临时停在没有禁停标志的路边临时下车,突然后面一辆小轿车直接撞在小货车尾部。小轿车司机乙当场死亡。甲打完报警电话后,立即逃离。警察赶到现场,经过勘验认为,甲负全责,理由是“甲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当场逃逸,应当依《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92条,承担全部责任。”但没有移交检察院追究其刑事责任。

理由提示是:

 1、甲行为与乙死亡之间不具有因果关系的客观性

 2、甲行为和乙死亡之间不具有因果关系的相对性

 3、甲行为与乙死亡之间不具有因果关系的时间序列性

 

祝大家学习愉快!

发布于:2020-03-27 08:11:33 赵江
通告:希望同学们坚持在系统中的讨论栏、笔记栏留言
经过查阅课堂讨论栏、笔记栏,发现有的同学没有坚持讨论,或做笔记,希望坚持
发布于:2020-03-20 17:32:13 赵江
通告:下列这个题属于多选题,但是系统列为了单选题。我会做一个书面备案,给纠正过来,大家不用担心,不会因此本次作业少算10分。

下列正确的选项是

 A. 同类犯罪客体,是刑法分则某一类犯罪共同侵犯的客体

 B. 直接犯罪客体是某个具体犯罪所侵犯的客体

 C. 犯罪一定侵害刑法所保护的客体,而不见得有犯罪对象受到侵害

发布于:2020-03-20 17:29:01 赵江
提示:第三周作业已公布,请按时完成
第三周作业已公布,请按时完成。
发布于:2020-03-20 09:57:18 赵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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