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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基础与金融犯罪

所属专业 (北京)法律事务 |    课程属性专业基础课 |    学习人数156
任务0个      作业14个      笔记264条      浏览次数68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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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刑法基础与金融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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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周公告(四) 没有签到名单
吴长叡 、冯梦琦、孙忠泉没有签到
发布于:2020-04-17 09:55:56 赵江
提示要点6::参考法条

第三节共同犯罪

第二十五条【共同犯罪概念】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

第二十六条【主犯】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对于第三款规定以外的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

第二十七条【从犯】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第二十八条【胁从犯】对于被胁迫参加犯罪的,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第二十九条【教唆犯】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教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发布于:2020-04-17 08:55:26 赵江
提示要点5:承继的共同犯罪

甲使用暴力抢劫丙,将丙打倒在地,乙此时参与进来帮甲捡起了财物,丙经抢救无效死亡。事后查明,丙的死亡是甲的暴力造成的。甲乙是否构成共同犯罪?乙是否需要对丙的死亡负责?

 .

参考答案

(1)乙明知道甲在抢劫,乙见丙被打倒,还过来帮甲检财物,甲、乙构成共同犯罪,理论上交承继的共同犯罪;

(2)甲构成抢劫罪致人死亡,乙只构成抢劫罪,对丙的死亡结果不承担刑事责任。 什么是承继的共犯?承继的共同犯罪是指,先行行为人已经实施了一部分犯罪行为,在其实行行为尚未全部实行终了的时候,后行行为人明知这一犯罪事实而参与进来,或单独或与先行行为人一同,将剩余行为实行完毕。按照共同犯罪理论,成立共同犯罪要求主客观相统一,这就要求在主观上,后参与犯罪的行为人在参与之时明知先行行为人在实施犯罪,并且先行行为人也明知后参与进来的行为人与其一同进行共同犯罪,二者在主观上要有联系;同时在客观方面,二者必须共同实施犯罪行为,后参与进来的行为人可以是正犯,即在客观上实施了犯罪行为,也可以是帮助犯,但不存在承继的教唆犯。不要求记忆承继的共犯概念,了解即可。

发布于:2020-04-17 08:07:32 赵江
提示要点4:共同故意犯罪多项训练题例解

甲、乙夫妇因8岁的儿子严重残疾,生活完全不能自理而非常痛苦。一天,甲往儿子要喝的牛奶里放入"毒鼠强"时被乙看到,乙说:"这是毒药吧,你给他喝呀?"见甲不说话,乙叹了口气后就走开了。毒死儿子后,甲、乙二人一起掩埋尸体并对外人说儿子因病而死。关于甲、乙行为的定性,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与乙构成故意杀人的共同犯罪

 B.甲构成故意杀人罪,乙构成包庇罪

C.甲构成故意杀人罪,乙构成遗弃罪

 D.甲构成故意杀人罪,乙无罪

.

本题正确答案为A

 解析:本题主要考核共犯的成立条件。

选项A正确。甲、乙成立故意杀人罪的共犯。甲实施了杀人的实行行为,乙发现之后应该阻止而不阻止(是孩子的监护人,有保护孩子的义务),两人在当时已经形成了通谋,只不过两人的行为表现方式不同,甲是作为方式,乙是不作为方式,所以A选项正确。

选项B错误。由于包庇行为是指明知是犯罪的人做假证明包庇的,本案中乙没有实施作假证明包庇的行为,所以不成立包庇罪,B选项错误。

选项C、D错误。乙也不成立遗弃罪,遗弃是指对年老、年幼、患病等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不扶养的行为,显然遗弃行为对被害人的生命没有现实的紧迫的危险,而本案中乙发现儿子可能被毒死,却不采取任何措施,属于不作为的故意杀人行为,C选项错误。显然,乙无罪的结论错误,D选项错误。

发布于:2020-04-17 08:06:22 赵江
学习提示3:共同过失犯罪,只能根据各自过失犯罪的情况分别定罪量刑即可,不需要以共同犯罪论处

甲、乙二人系某厂锅炉工。一天,甲的朋友多次打电话催其赴约,但离交班时间还有15分钟。甲心想,乙一直以来都是提前15分钟左右来接班,今天也快来了。于是,在乙到来之前,甲就离开了岗位。恰巧乙这天也有要事。乙心想,平时都是我去后甲才离开,今天迟去15分钟左右,甲不会有什么意见的。于是,乙过了正常交接班时间15分钟左右才赶到岗位。结果,由于无人看管,致使锅炉发生爆炸,损失惨重。甲、乙的行为:

A.属共同犯罪

 B.属共同过失犯罪

 C.各自构成故意犯罪

 D.应按照甲、乙所犯的罪分别处罚

 .

参考答案:本题BD选项正确,AC选项错误

分析:本案中甲、乙两人的共同过失行为导致了事故的发生,属于共同过失犯罪。共同过失犯罪不是共同犯罪,我国刑法中的共同犯罪就是指共同故意犯罪。但实践中存在共同过失犯罪的情形,即二人以上的过失行为竞合在一起导致了危害结果的发生。例如甲、乙两人抬着西瓜往窗外扔,结果砸死路人丙,甲、乙两人的过失行为结合在一起导致了死亡结果,这就是共同过失犯罪。对于共同过失犯罪的情形,不需要认定二人成立共同犯罪,直接按照各自的行为分别定罪处罚。由于在这种情形,两人的行为与死亡结果之间都有因果关系,所以都成立相应的过失犯罪。

发布于:2020-04-17 08:05:06 赵江
提示要点2-1:什么是共同犯罪

一、法律规定

第二十五条: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

二、对共同犯罪的基本理解

1、有共同故意,该故意只需要有犯意联络,不必有清晰的犯意交流

2、有共同犯罪行为,在共同犯罪范围内是构成同一性质的犯罪行为

发布于:2020-04-17 08:04:05 赵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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