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
刑法基础与金融犯罪
1、适用对象: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经济犯罪和贪财图利的犯罪分子
2、执行内容: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的财产的一部或全部
3、执行机关:法院
1、适用对象:《刑法》第56、57条
2、执行内容:《刑法》第54条
3、执行机关:公安机关
4、刑期:《刑法》第55、57条
怎么适用附加刑
1、例如,附加刑适用的几种特殊情况
2、非刑罚处理中的“禁止从事相关职业”,如何执行?如有违反可能导致什么样的后果?
一、学习目标本周主要学习第十三章“刑罚种类”中的第二节 附加刑及第三节非刑罚处理方法
第一、附加刑。这个是重点。
第二、把握附加刑和主刑的使用,包括总则部分的规定,及其同分则中有关附加刑规定的关系。
第三、非刑罚处理方法,这种主要按照教材了解其体系,及其主要法规。非刑罚处理方法包括(1)经济性的处理方法:赔偿损失;(2)教育性的处理方法:训诫、责令拒绝悔过、赔礼道歉;(3)行政性的处理方法;(4)禁止从事相关职业。其中,注意禁止从事相关职业。
二、学习过程
1.复习上周学习的主要内容,即第十三章第一节的内容。
2.学习第二节 附加刑及第三节非刑罚处理方法的内容
3.阅读相应部分的刑法典,包括总则部分的有关附加刑的规定,以及分则中个别常见罪名的附加刑规定(仅限于翻阅了解,感兴趣的可以记忆)。
4.学习资源库中的相关部分。
三、作业完成本次课作业。(详见线上作业内容)四、阅读其他参考资料 1.学习资源库平台其他相关精品课程资源。 2.相关杂志与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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