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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政法)经贸法律系 \ (北京)法律事务\ 合同法原理与实务 

合同法原理与实务

所属专业 (北京)法律事务 |    课程属性专业基础课 |    学习人数313
任务0个      作业7个      笔记728条      浏览次数91377
课程时长 36

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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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合同法原理与实务是法律文秘法律事务、司法助理、文秘、劳动和社会保障等专业的必修课程。课程内容主要包括合同的订立、合同的效力、合同的履行、合同的解除、违约责任,以及买卖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等。课程内容围绕工作岗位和实践需要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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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务:阅读指导案例1号、17号和64号,分组准备模拟庭审
分组选择指导案例1号、17号或64号等,共同准备模拟庭审。
发布于:2017-12-22 21:58:58 郭雷
任务:起草借条
两人一组,分角色模拟,共同起草一份借条。
发布于:2017-12-13 11:11:42 郭雷
任务5:草拟和讨论家具买卖合同
任务和步骤:1。两人一组,分角色模拟,共同完成《家具买卖合同》;2。讨论对《北京市家具买卖合同》示范文本的完善建议。
发布于:2017-11-29 09:27:07 郭雷
讨论5:草拟争议解决条款
针对某特定合同,起草一个仲裁条款。
发布于:2017-11-07 09:48:46 郭雷
讨论4:合同解除条款的设计
北京住建委《租赁合同》示范性文本 第八条 合同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迟延交付房屋达 日的。 2、交付的房屋严重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影响乙方安全、健康的。 3、不承担约定的维修义务,致使乙方无法正常使用房屋的。 4、 。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1、不按照约定支付租金达 日的。 2、欠缴各项费用达 元的。 3、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 4、擅自拆改变动或损坏房屋主体结构的。 5、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导致附属物品、设备设施损坏并拒不赔偿的。 6、利用房屋从事违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碍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 7、擅自将房屋转租给第三人的。 8、 。 (五)其他法定的合同解除情形。 请在此基础上,分别站在出租人、承租人不同的角度,谈谈你还会增加或删减哪些条款?
发布于:2017-10-27 08:54:11 郭雷
讨论3:合同的效力
违章建筑的房屋租赁合同是否有效?
发布于:2017-10-12 20:34:46 郭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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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负责人
郭雷 讲师
教学团队
学校网址

http://flwm.bcpl.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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