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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政法)经贸法律系 \ (北京)法律事务\ 公司法基础与实务 

公司法基础与实务

所属专业 (北京)法律事务 |    课程属性专业基础课 |    学习人数268
任务1个      作业30个      笔记4092条      浏览次数65860
课程时长 36

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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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公司法基础与实务》,也被称为《公司法理论与实务》课程,该课程是金融法律实务等法律事务类的素质与能力课程,是必修课、B类课,是金融法律事务专业的专业核心课,也是知识产权法务助理、律师助理、司法文秘等专业的法律专业课程。属于课程体系中的专业素质与能力课程中的基础课程,是学好专业课程的法律专业基础课,是职业岗位技能中必不可少的基础性专业课程,是职业素质养成与职业能力培养构成的核心基础之底层,在法律事务专业课程中具有承前启后的重要作用。

本课程作为职业技能课,是规范公司的组织与活动的法律课程。通过本课程地学习,使学生了解公司的设立、资本制度及其他相关公司法律问题,培养学生运用公司法律知识和技能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为学生今后从事公司法律服务奠定基础。

每个章节由两个部分构成,一是基础知识点,二是案例分析。其中,第一部分“基础知识点”,是公司法的知识脉络及知识点,这一部分,主要是引领学生入门学习以及下面案例学习查询相关知识提供方便。第二部分“案例分析”,这是技能训练的主要部分,是对课程学习的提升,主要提升同学们对公司法学习的知识应用能力,培养学生的思考能力,要求大家阅读、思考、讨论。每个案例大致包括:导读、事实、当事人主张、法院认定事实、法院判决、相关法律规定等几个部分或者某几个部分组成。总之,课程资源应用,要求学生在基础知识学习的基础上,进一步通过案例分析部分提升能力,该部分也可以作为案例分析训练时的资料库或者平时学习的辅助资料。不论是案例部分,还是知识点部分,要求点击全覆盖。

作业方面,要求学生及时完成作业。

本课程为考试课,按学校要求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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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高级商务助理班 提示4 股东缴纳出资的的法律条
第二十八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发布于:2020-04-03 10:42:43 赵江
致高级商务助理班 提示2 公司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的的法律条款
第二十六条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发布于:2020-04-03 10:41:31 赵江
致高级商务助理班 提示3 关于股东出资及其出资评估的的法律条款
第二十七条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发布于:2020-04-03 10:36:23 赵江
致高级商务助理班 提示2 公司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的的法律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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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2020-04-03 10:25:18 赵江
致高级商务助理班 提示1公司设立条件的法律条款

第七十六条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或者募集的实收股本总额;

(三)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四)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过;

(五)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六)有公司住所。

发布于:2020-04-03 10:22:01 赵江
致高级商务助理班 第五周公告(四) 上课学习讨论的要点

1、注册资本制度的风险利弊。例如:

(1)公司资本数额是否可以由股东自己决定?

(2)从法律上讲,股东能不能以1元注册一个公司?

(3)同学们能不能向公司登记机构申请注册一个100000000元的公司

(4)如果是股东,注册了1亿元公司在法律上、经济上对你有什么影响?对他人有什么影响?

(5)如果你是股东,你是否愿意将公司注册资本提高,提高到多少,你认为是合适的?

 2、于本节课程相关的其他知识点

发布于:2020-04-03 10:04:47 赵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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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负责人
赵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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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网址

http://flwm.bcpl.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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