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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政法)经贸法律系 \ (北京)法律事务\ 公司法基础与实务 

公司法基础与实务

所属专业 (北京)法律事务 |    课程属性专业基础课 |    学习人数268
任务1个      作业30个      笔记4092条      浏览次数65860
课程时长 36

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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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公司法基础与实务》,也被称为《公司法理论与实务》课程,该课程是金融法律实务等法律事务类的素质与能力课程,是必修课、B类课,是金融法律事务专业的专业核心课,也是知识产权法务助理、律师助理、司法文秘等专业的法律专业课程。属于课程体系中的专业素质与能力课程中的基础课程,是学好专业课程的法律专业基础课,是职业岗位技能中必不可少的基础性专业课程,是职业素质养成与职业能力培养构成的核心基础之底层,在法律事务专业课程中具有承前启后的重要作用。

本课程作为职业技能课,是规范公司的组织与活动的法律课程。通过本课程地学习,使学生了解公司的设立、资本制度及其他相关公司法律问题,培养学生运用公司法律知识和技能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为学生今后从事公司法律服务奠定基础。

每个章节由两个部分构成,一是基础知识点,二是案例分析。其中,第一部分“基础知识点”,是公司法的知识脉络及知识点,这一部分,主要是引领学生入门学习以及下面案例学习查询相关知识提供方便。第二部分“案例分析”,这是技能训练的主要部分,是对课程学习的提升,主要提升同学们对公司法学习的知识应用能力,培养学生的思考能力,要求大家阅读、思考、讨论。每个案例大致包括:导读、事实、当事人主张、法院认定事实、法院判决、相关法律规定等几个部分或者某几个部分组成。总之,课程资源应用,要求学生在基础知识学习的基础上,进一步通过案例分析部分提升能力,该部分也可以作为案例分析训练时的资料库或者平时学习的辅助资料。不论是案例部分,还是知识点部分,要求点击全覆盖。

作业方面,要求学生及时完成作业。

本课程为考试课,按学校要求进行。

 

课程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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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课讨论内容:公司董事长或经理的承诺能使你成为股东吗?
1、问题甲到乙公司应聘。乙公司董事长说,交10万元钱你可以入股成为股东。请问,乙公司董事长的一句话能保证甲能成为公司股东吗? 2、答案提示不能。是否能够成为公司股东,需要公司的经过其他股东的表决同意程序。董事长的一句话,不能保证甲成为公司股东。请同学们讨论说一下不能的原因。
发布于:2020-04-24 07:58:29 胡俊华
第八周学习任务重点提示与说明:
1、牢记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身份形式证明依据有:出资证明书、股东名册、公司章程、工商登记;  2、比较学习、理解四种形式证明依据的各自作用有何不同,尤其是股东名册与工商登记的作用有何不同。
发布于:2020-04-24 07:57:19 胡俊华
16贯通知产班:第七周作业完成情况
一、本周作业完成情况: 本周46名同学均完成作业,其中有两名同学未按期完成,希望下次不要出现这种情况。 作业正确率在89%,错误率11%。46名同学中有37人在90分以上,不及格的有6人。 二、表扬90分以上的同学 1、100分的同学有33位: 刘嘉玉、刘垚、刘美欧、刘鸿儒、姜祎、孔令妍、孙琪、张清、张雪、星泽、李佳阳、李双、李思文、杨依瑶、杨语嫣、梁天力、武辰源、段文佳、王佳伟、王博、王堃、王志杰、王思雨、王淯、王莞尔、田可晴、薛馨沂、解文宇、赵伟杰、赵司辰、赵嘉琪、路智千、陈玮萱。 2、90分的同学有4人: 张竞方、李泽涵、王宁、石牧烟。 三、希望同学们一定按时完成作业,提醒大家注意:第八周作业时间截止到明天即本周六晚上24点。同时希望不及格的同学提升作业质量! 有任何公司法学习方面的问题可随时联系老师。 祝大家学习进步!
发布于:2020-04-24 07:55:26 胡俊华
《公司法基础与实务》课程第八周学习任务书
一、学习目标 1.复习上次课内容,包括股东资格及股权形成路径等。 2.掌握股东资格的证明有哪些依据。 3.掌握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身份的形式证据。 4.掌握股东名册及其对股东身份的证明力。 5.掌握出资证明书及其对股东身份的证明力。 6.掌握工商登记和章程对股东身份的证明力。 7.能够应用形式证据、实质证据来审查判断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身份。 二、学习过程 1.复习上周学习的主要内容,学习资源库平台上第四章股东与股东权,第二节股东资格的证明依据的内容。主要知识点包括:1、股东资格的证明依据有哪些;2、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身份的形式证据;3、股东名册及其对股东身份的证明力;4、出资证明书及其对股东身份的证明力;5、工商登记和章程对股东身份的证明;6、股东资格的证明与审查。等。 2.完成在线学习任务和作业,参加讨论和笔记,如有疑问请认真阅读教材、课程公告、公告栏内的学习提示、查看PPT、文档等,并向老师提问。 3.通过互联网主动收集、查阅有关股东与股东资格的相关材料。 三、作业完成本次课作业。(详见线上作业内容) 四、阅读其他参考资料 1.学习资源库平台其他相关精品课程资源。 2.相关杂志与网站。 3.关于公司法的其他音像资料。
发布于:2020-04-23 20:25:00 胡俊华
提示8:股东名册、工商登记的作用区别

周某向钱某转让其持有的某有限责任公司的全部股权,并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关于该股权转让和股东的认定问题,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在公司登记机关办理股权变更登记前股东仍然是周某

B.在出资证明书移交给钱某后,钱某即成为公司股东

 C.在公司变更股东名册后,钱某即成为公司股东

D.在公司登记机关办理股权登记后该股权转让取得对抗效力 .

参考答案:C,D

 解析:选项B错误,因为出资证明书不是有价证券,不能转让,转让也达不到股东变更的效果。选项A错误,在于股权的转让有一套复杂的程序,就本题涉及到的点有:签订协议、变更股东名册、工商登记。已知的情况是已经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如果在工商变更登记之前,周某和钱某一起到公司进行了股东名册变更登记,则公司会认定钱某是公司的股东,股选项A错误。

发布于:2020-04-23 07:42:45 赵江
提示7:股东名册、工商登记的作用区别
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名册制度,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A.公司负有置备股东名册的法定义务 B.股东名册须提交于公司登记机关 C.股东可依据股东名册的记载,向公司主张行使股东权利 D.就股东事项,股东名册记载与公司登记之间不一致时,以公司登记为准 . 参考答案:A,C 解析:选项B错误,是因为在公司设立的时候,公司登记机关依法可以要求申请人提交设立申请书、股东身份证明资料等,没有要求提交股东名册。股东名册不是证明股东身份的原始资料,公司登记机关要求设立申请人提交的证明股东身份的原始证明资料。选项D错误,股东名册与工商登记各有不同的作用,不能互相替代。股东名册是公司置备的内部的资料,用于公司判断谁是公司的股东;而工商登记是公司向外部公布的,用于公司外的人员判断谁是公司的股东。如果出现不一致的情况时,不存在以谁为准的问题,各自功能不一致。 提示6:股东名册的效力问题 问题:股东名册是由公司置备的记载股东个人信息和出资信息的法定簿册。虽然,股东名册具有证明股东资格的效力,但这种效力只有推定的效力。什么是推定的效力? 解析:推定,是指依照法律规定或者由法院按照经验法则,从已知的某一事实推断未知的另一事实存在,并允许当事人提出反证推翻的一种证据法则。推定的效力,意思是不具有最终的证明力,如果有原始证据能够推翻,其丧失证明力。
发布于:2020-04-23 07:42:26 赵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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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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